2013年11月20日 星期三

聽見你的聲音(守護愛情)07-08

聽見你的聲音(守護愛情)07
希望朴修夏陪在身邊,比較安全,又能幫助事業,但又不願意這樣利用他、絆住他。張慧星小小的演了一下:誠彬說他是因為報恩才在身邊,「聽來心情就不好,」沒恩,不必報!
她那應該是趕人,聽起來卻有一滴滴撒嬌怨懟的口氣,逗樂了朴修夏:不是因為報恩才在身邊…
「那是因為什麼?」
可惜張慧星不會讀心啊!然後又輕易的被他用公車空位而轉移了話題。佔到坐位的她,開心對他揮著yes的手勢,其實也隱約不敢聽他的真心吧?如果他將真的想法說出,可能面對的就是必定的分離,那是她還不能下的決定(因於自己對他紛亂複雜的感情)

車貫宇送了昨天錯失的巧克力,張慧星親暱的要他也吃一個;她才將巧克力送到他嘴邊,車貫宇已經又發現另一個浪漫:兩人的衣服好像配好的“情侶裝!”(有點想吐槽啦,車貫宇!戀愛中的人總是會將一點點小地方,放大到自己身上,明明再平常不過的事情,也能傻笑甜蜜。不大都穿黑色西裝、套裝的嗎?真是。)
身後的朴修夏看了一眼自己,哎呀,高中生只能穿制服啊!氣人!
朴修夏第二天就配合她穿上了背心,還理直氣壯的回她叫做「便服日!」
(一直好掙扎,兩個男人都好優,好難選。到時被放棄的那一個,只能是哭著走。而車貫宇肯定會比朴修夏哭得更慘,車貫宇很真心、很直白,朴修夏則是壓抑的內斂;說起來,朴修夏是比較成熟哩!)

偷竊廣告紙的老爺爺重聽,張慧星被自己大吼小叫的問訊搞到沒力氣再轉述請朴修夏幫忙。
他提醒她:不必說話就可以溝通啊!
“對呀,還有這種辦法!”她眼睛一亮,對上他的雙眼,思想源源而洩。真的好好呦!
老爺爺生氣完全沒有同理心的張慧星,卻誤傷了保護著她的朴修夏;兩人嗆著互告。
就想依法行事的張慧星,直接反駁想息事寧人的朴修夏:「不行,你受傷了!」本來老爺爺只要換個律師,她就當自己倒楣就算了,可現在牽扯到了朴修夏,她可不能就這麼罷手。
朴修夏半安撫、半命令:「被害人是我,由我來協商!」他不只是在身體上,更在精神上當她混亂的時候,支撐、引導著她。

太生氣的車貫宇,努力幫老爺爺洗刷罪名:他要讓老爺爺看見,國考律師都會以被告的角度看世界,然後讓老爺爺向張慧星道歉。
老爺爺一天要撿八百張報紙才能生活,而車貫宇在各站地鐵晃了一整天,只撿到35張。現在大家都不看報了,全部都是用智慧手機的低頭族!對以撿廢紙維生的人而言,路邊的廣告紙就是生存本身!
(好可怕呀!從沒想過的社會進步之快,大家只圖方便新鮮的背後,有多少人因之受拖累!但也不可能回去了。
編劇讚哦!)

她想幫車貫宇,朴修夏才去見老爺爺、這才幫的忙,終於換來老爺爺的無罪,()以及車貫宇在法庭上忘情摟住張慧星、親吻她的手背,要求交往!
此時的朴修夏,不知有沒有後悔?他不顧與她去水族館的約會,就這樣轉身大步離去;是肯定她不會赴約?還是痛到不想聞問?亦或可能會是想留點歡喜空間給難得遂心的她?
(西裝筆挺的朴修夏,腿真長啊!)

被閔俊國挾持的張慧星媽媽很明白與女兒的最後一通電話,是遺言。
“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的人,人生太可憐,要憐憫那些人…”女兒不會像閔俊國沒受教育的人一樣,一輩子活在仇恨的陰影中!
閔俊國的計畫、復仇,定會終結在女兒手上,不管以何種形式。

聽見你的聲音08
申律師和車貫宇,都在還沒審判之前就說張慧星媽媽是閔俊國殺的!
看吧!馬上就告訴答案:如果放了之前的雙胞胎,很可能就會走閔俊國的路,死更多無辜的人。
申律師堅持的原則,在被害人的眼裡,就是張慧星怒罵的“狗屁!”

車貫宇不走,以男朋友自居,若放張慧星一個人在靈堂,她一定會哭。
「就是因為這樣,你就讓我哭一下吧!」她忍著淚央求。
自認體貼(其實也是)的車貫宇,走了。
她也要朴修夏離開她的家,反正閔俊國都被抓了,兩個人沒有繼續在一起的理由。
「不走!」簡短有力。
他是小孩子嗎?聽不懂人話嗎?要不是因為十年前幫他作證,媽媽就不會被殺,「還要我說更難聽的嗎?」
「說吧,我就是孩子!想罵就罵,不走!」
即使她的話,一針針刺得他痛,憋得他想哭,他也斷無在這樣的時刻放她一人!就是因為他而痛,他才更要守著。
(車貫宇輸了呀!)

“那是沙拉油!”既然他不走,她也不強求。出聲提醒幫她洗那一大堆想發洩情緒用的碗盤的他。(是她錯啊,哪有人把沙拉油和洗碗精並排放在洗手台上,一個不小心豈不危險?)
很丟臉的下跪求徐度妍,定要將閔俊國抓住,還得承認十年前爆竹事件時是她錯!張慧星閃開朴修夏伸過來想幫她抹去眼淚的手,交代已經將褲管捲起的他:“先洗腳再進來,不然會更髒,”今天的出氣桶是一大盆被單。
她其實很需要朴修夏相同處境、完全理解的相依為命。

徐度妍爸爸提議:製造證據很難,但順著已有的人、事來利用比較容易,直接暗示閔俊國監獄同房若出庭作證可以早點出獄。
“可那是偽證…”徐度妍居然有臉這樣警告。
“妳十年前不就已經做過?”徐父也太狠了!他從頭到尾都清楚徐度妍對張慧星的污衊。
徐度妍真是“沒路用!”好好一個證人,也能被她搞到變成被告的助力!這個所謂的女配角,只有路人甲的功力;果然主角只有三個人,片頭的海報沒騙人。

朴修夏也和張慧星一樣很怨幫閔俊國辯論得精采的車貫宇吧?
“不是,做得好;謝謝你!”朴修夏深深對著紅著眼眶的車貫宇鞠躬。心裡說的是:“謝謝你給我機會!”這傻孩子是要與閔俊國同歸於盡哪!
未免也太成熟的讓人心酸。暗自將心愛的張慧星託付給車貫宇,只希望遠離恐懼憤恨的她,能夠幸福。
如果,朴修夏真殺了閔俊國,車貫宇怎麼能夠承受!

朴修夏訣別似的,在他們終於去到的水族館告訴張慧星幾件她不清楚的事。
閔俊國再也不會來找她麻煩了,指著自己的眼睛:在法庭上讀到了!(才不是,不是!)
媽媽很愛她。
車貫宇很喜歡她,她也喜歡車貫宇,要儘快接受車貫宇(她才能幸福,他才能安心)
高三了,他必須努力讀書,所以,他走了。張慧星忍不住喊了他,叮嚀他好好照顧自己。
朴修夏大步回頭,走到她面前,“還有一樣是妳不知道的,”眼淚浮現,吻上她似驚訝又似隱隱期待的唇,眼淚流下…

(我決定了,不再掙扎,朴修夏!
原本不想給她更多壓力、不讓她知道自己喜歡的遺憾,可他畢竟太過年輕,做作不來為愛犧牲的高姿態,她一出聲,他就無法控制感情的奔放宣洩。
他的決定雖屬衝動莽撞的以牙還牙,但逼於現實的是,好像只有這是唯一永遠擺脫閔俊國的方法。他動手的那刻,誰能不哀憐他的邪惡行為?
不能稱朴修夏為悲劇英雄,畢竟殺人是錯的…可是,車貫宇,真的對不起,雖然我也很喜歡你,但請你乖乖當好你的綠葉吧!)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